对出口包装箱的制作有哪些要求?

时间:2014-04-03 15:06:13本站打印本文

  对出口包装箱的制作有哪些要求?主要有以下两点要求:
  
  
  一、包装箱板材要求
  
  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红松木、白松木、杨木、杉木、落叶松、马尾松、紫云松、白松、榆木及其它韧性较好板材加工,不允许用死木等劣质原木。
  
  2.规格板的尺寸、允许偏差按《木包装箱图纸》及《木包装箱制作验收标准》
  
  二、板材品质
  
  1.变色:出口箱板材不允许有变色;国内箱板材允许霉菌变色面积不得超过所在材面面积的25%,其它变色不允许存在。
  
  2.腐朽:出口箱板材不允许存在;国内箱板材允许单面存在,长度、宽度、厚度不超过构件的1/4,腐朽的部位须有坚固性。
  
  3.裂纹:堵头、堵头带板不允许开裂(不影响外观和强度的情况下,允许表面有浅短的皲裂)裂纹不超过板长的5%,裂纹的间距大于200mm以上;裂纹方向应与木板方向一致,其它方向裂纹不允许存在。
  
  4.虫眼:出口箱板材上不允许存在;国内箱任意材长1m范围内不允许密集存在,直径小于8mm的虫眼不超过10个;直径大于8mm的虫眼不允许存在;不影响构件的完整性和坚固性。
  
  5.弯曲:木板平直度以不影响封箱钉合,允许弯曲度不超过0.6%。
  
  6.斜纹:沿板材长度方向倾斜的长度不超过板材水平长的10%
  
  7.材质:不允许松软、疏脆,进水、干裂。
  
  8.树皮:出口箱板材上不允许有树皮。宽度≤1/3板宽,厚≤1/4板厚,长度≤1/3板长;同一面,两边部不允许同时存在。
  
  9.木节:坚固木节的直径不超过板宽的20%,非坚固性木节的直径不超过板宽的10%,任意板材长1000mm范围内允许的木节个数不超过5个(小于3mm的不计)。对于杉木,任意木材长1000mm范围内允许直径小于15mm的木节个数不超过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