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木箱包装的防护有什么要求?

时间:2014-03-24 14:08:04本站打印本文

  出口木箱包装的防护要求:
  
  1.防潮包装:
  
  就是通过采用具有一定隔绝水蒸气能力的包装材料,隔绝包装容器内物品与外界环境的联系,同时施加相应的其他技术措施,稳定物品中含水量,防止因环境湿度或水侵入包装容器内,或是防止包装容器内水分逸出包装外而影响包装容器内物品质量采用的包装技术。
  
  货物进行防潮包装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潮措施,例如在防潮材料密封的容器内加适量的干燥剂等。
  
  2.防震包装:
  
  为了防止产品遭受损坏,就要设法减小外力的影响,所谓防震包装就是指为减缓内装物受到冲击和振动,保护其免受损坏所采取的一定防护措施的包装。
  
  防震包装应根据货物的特点采用不同的防震形式。在有内包装箱的复箱式包装中(如精密仪器仪表内箱与外箱,轴承纸盒与外包装箱等),除在内包装箱中采取防震措施外,在内,外包装箱之间,要根据货物的不同特点,衬以纸屑,瓦楞纸,泡沫塑料等防震材料或用金属弹簧悬吊,不允许货物在包装箱内或包装箱(盒)在外包装箱内产生窜动。
  
  3.防雨包装:
  
  货物进行防雨包装时,应在封闭内采取必要的防雨措施。例如:箱内衬以防水材料,货物外部罩盖和包装箱顶盖采用双层防水材料结构等。遮盖货物所用的塑料薄膜一般不采用聚氯乙烯。如采用时,应采用措施,使其不与产品漆层直接接触。